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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的位置:走进妇联——主要职责

  一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,指导全市各级妇女组织依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,开展妇女儿童工作。

  二、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促进妇女参政议政;参与研究制订有关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权益保障的规章、政策,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;配合做好女干部培训选拔工作,发现、推荐、输送优秀妇女人才。

  三、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;指导全市各级妇联宣传舆论工作,开展“四自”、“四有”教育,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,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;开展“三八”红旗竞赛活动,宣传表彰各行各业妇女先进典型;开展妇女问题理论研究。

  四、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、社会各方贯彻执行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》、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》和浙江省、宁波市、奉化市妇女、儿童发展规划。

  五、带领全市妇女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,努力推进“双学双比”、“巾帼建功”、“文明家庭”三项主体活动的深入开展。

  六、加强同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;联系团体会员,加强业务指导。

  七、广泛了解、收集社情民意,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各界妇女群众的思想状况;参与社会综合治理,做好社会稳定工作。

  八、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

  九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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